9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正式出台公证摇号选房新规,从10月15日起全面实施。 通知明确,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10月15日前,选取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作为试点。 东莞市住建局统一开发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并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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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正式出台公证摇号选房新规,从10月15日起全面实施。 通知明确,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10月15日前,选取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作为试点。 东莞市住建局统一开发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并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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