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无界数字产业园

政策内容

■扶持对象

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

■补助金额

■申报条件

(一)单位范围

驻区高校、科研院所,注册在本区范围内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现代农业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

(二)个人条件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单位中的正式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职称条件之一的:

1.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及有效积分;

与工作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且离合同终止日期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本市职工社保和个税;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必须在嘉定区域内首次购房,且购房时间在年1月1日以后。

2.学历职称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浦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入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上海市“首席技师”、嘉定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嘉定区领军人才、嘉定区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其中企业性质人员年薪酬标准必须不低于税前35万元。

(三)加强对区内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嘉定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技创新、创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农业等方面取得全市领先或国内一流业绩的单位和特殊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提交相关部门一事一议。

政策依据

■政策出处

《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

■政策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切实推进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

政策申请

■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咨询获得申请协助。

■审核

受理部门进行初审,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认定。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递交评定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还。

■兑付

由受理部门按程序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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