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下半年以来,随着市场变化,购房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

小安整理了年10月最新的厦门购房落户政策,涉及限购、限售、限贷、公积金政策、厦门落户、一二手税费、保障性商品房等。

建议大家分享后收藏保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在买房路上少走冤枉路。一起来看下吧!

一、限购

厦门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平以上不限购,平以下的话,实行一定的限购。

厦门户籍

家庭:可购2套房,若拥有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在本市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单身(包含离异):可购买一套房

非厦门户籍

四年内有连续三年的纳税、社医保证明可购1套房;

人才购房: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

普通购房: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无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可在本市岛外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

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法拍房限购:值得注意的是,年9月18日,厦门发布调控新政,对“法拍房”进行限购升级。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

二、限售

年3月25日购买的一、二手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3月25日前购买的房产可上市交易(一手以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以收件时间为准)。

年9月18日厦门新政要求,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岛内新建商品房销售方式

意向登记及结果确认

思明区、湖里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需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分为预登记和购房意向金冻结两个阶段。

预登记区分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预登记时间不少于10日,预登记期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通知预登记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冻结购房意向金,购房意向金冻结办理阶段不少于5日。冻结在意向登记购房人账户的购房意向金,未成功选房的,须在选房结束之日起2日内解冻。

购房人界定

(一)优先购房人是指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境外人士),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交易记录(含赠与)的家庭。

(二)普通购房人为其他符合限购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限购要求的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为普通购房人。

销售方式及要求

(一)意向登记购房人数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组织《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内的人员,按照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两个类别先后组织选房销售,未在《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内的人员不得参加首批选房销售活动。首批意向登记人选房销售后,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组织销售,须通过意向登记系统登记。意向登记购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

(二)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

摇号和选房流程调整为:1.优先购房人摇号后,先组织优先购房人按照摇号排序结果选房销售;2.普通购房人摇号,按照剩余可售房源数量的1.3倍摇出相应数量的号码,再组织普通购房人按照摇号排序结果选房销售。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已登记未摇号入围的意向登记购房人销售,剩余房源的销售方案需报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三、限价

年9月18日起,出让地块均明文规定限制土地出让价格、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车位价格。

地块限价可通过厦门市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查询。

四、限贷

商业贷款

在贷款方面,目前厦门的新政是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房贷利率按照“LPR+基点(BP)”的方式计算。

目前,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以9月20日Lpr利率为例,5年期4.3%减20个基点则为4.1%)(具体以不同银行房贷利率为准)。二套房则依旧是加80个基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而截至年9月30日,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3.86%。也就是说,厦门最新的流动系数是0.6,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6万元。

公积金提取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6月1日,厦门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年12月31日,房租提取额提至0元/月。

公积金贷款利率

9月30日晚,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决定自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和3.%。

五、新房二手房税费

(一)新房

①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②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元/套。

(二)二手房

(注:税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为准)

退税新政

9月30日晚,财政部官宣: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1年内购房的,售房已缴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公告也指出,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六、厦门落户

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已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㈠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等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㈡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㈣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㈤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㈡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本通知自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七、保障性住房政策

(一)保障性商品房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有了“升级版”,已于今年6月正式印发施行,有以下方面的优化调整:

优化房型面积标准

这次修订提高了新建或配建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由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提高到二房型7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80平方米和95平方米左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新增“人口与面积相挂钩”条款,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可申购70平方米左右和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可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保障性商品房。

扩大保障范围

①户籍条件

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在厦稳定就业满5年,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不限户籍、不限取得本市户籍的年限和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均可申购本市保障性商品房。

②单身申请年龄

另一方面,放宽本科单身群体申请年龄至30周岁。与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宽符合一定学历、职称且在厦稳定就业满5年的单身申请人年龄限制,从年满35周岁下调至30周岁。

(二)新就业大学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年9月21日,《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来厦5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保障对象: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提供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3.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实物配租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为准。

租金补贴标准:各区(管委会)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bwiw.com/kjschl/19468.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