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方法治白癜风好 https://news.39.net/bjzkhbzy/210725/9229355.html
在最近新政频出的特殊时间点上(昨天,宁波又出了调控政策),所以本文所说的这种情况不仅限于北京存在。近日,一个朋友咨询我,说碰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他年初计划把自有的小房子卖了,换个稍大的。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房价涨得太快,别到头来小房子卖回来的钱还没派上用场呢,大房子那边又涨价了。所以他就来了个齐头并进——小房子在A中介处挂牌卖,同时,在B中介处开始看房。看到这里您应该已经看出来了,这是连环交易。这种情况我称之为“空中飞人”。因为玩好了,那就非常漂亮;但其中稍有不慎,失手了,就可能会摔得很惨。我朋友玩得怎么样呢?3月11日,卖房合同签了。尔后第三天,买房合同也签好了,一切进展顺利。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重大事件发生了——北京房市3·17新政出台了!我朋友是购买二套房,所以,新政下来之后的直接影响就是:买房时首付至少要交60%,能办理的贷款额度相应也就减少了。相比于房屋总价来说,首付要多交的部分也还算能承受吧,所以就与卖房人签署了相应的补充协议,变更了首付款和贷款金额,准备继续履行合同。这时,新问题接踵而至:要买我朋友小房子的买家,在签约一个多月以后,也即新政出台一个月零几天以后,声称刚刚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同样遇到了必须降低贷款额度,不能批那么多贷款的问题。他的资金缺口是万元,无力继续履行合同,遂要求解约。他解约不要紧,等着这笔卖房子的钱来下锅的朋友可就抓瞎了……大房子的卖家说:不买就是违约,要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哦!小房子的买家则说:政策变化了,我无责,不用付违约金哟!一地鸡毛,这可咋整?!其实二手房交易中的这种“空中飞人”式交易屡见不鲜,经常能听到有人计划用卖旧房的钱来交买新房的首付。像我朋友这件事情当中,据他了解,至少他和大房子的房主都是卖旧买新。如果恰巧在新政前同时签了一卖一买俩合同。新政一出,买旧房的人表示受政策影响买不了了,而因为旧房卖不了就没钱买新房,所以俩合同都落空了。问题归纳:1.受新政影响不能买房的人有法律责任吗?2.因为旧房没卖而解除买新房的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要承担,承担后能找拒绝买旧房的人赔偿吗?对于这一串交易中存在的形状提出的那俩重大问题的答案是:买卖房屋的连环交易风险极大,必须慎之又慎!!!具体分析:1.受新政影响要求解约的买房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1)如果买房人因新政失去了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则可以解约;(2)如果买房人因新政导致首付比例增高,贷款额度减少,则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有后面所介绍的内容。2.对于连环合同,因为这是俩独立的合同,所以:(1)旧房没卖出去不能成为买新房的解约正当理由,因此,新房的买家必须向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有其他正当的理由);(2)旧房卖家无法就买新房的违约金损失向旧房买家追偿。近期,相似的已经签订了的此类合同的案件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要怎样都能自查出合同是否存在风险呢?其他预计要出调控措施,还没出调控措施的城市,卖房人在签合同时,能否有什么措施来化解这种风险呢?其实说来倒也简单,就是对于已签的合同,重点审查合同违约的相关约定中是否有:“贷款不足,则须以现金形式补足”,或“如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未获批准的房价款须以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这样的明确约定。而不应在“贷款不足时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上留下空白,更不应将此作为解约的条件之一。因为去杠杆、压缩贷款额度,将是房价调控的长期主要工具。对于可能出台调控政策的地区,卖房人在签合同时,也必须注意在合同的相应部分加上以上文字,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可控的风险,特别是自己要做连环交易的时候。接着说空中飞人。杂技团玩空中飞人,那是专业动作,非专业人士请勿模仿,而且,人家有保护网!咱们的防护网是啥呢?就是合同呗!可是如果合同有漏洞,那是不是就好比是防护网有漏洞呢?PS:当我在百度上搜“破洞渔网”,怎么出来的是这样的图?这是什么鬼?哈哈,开玩笑,接着说。合同怎么会有漏洞呢?买房,我们用的都是范本合同啊!这还不专业吗?下面我们就用某市住建委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来给大家演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是怎么不小心吃大亏的。请大家注意上图中的蓝色虚线所示部分,这说明什么呢?其实,在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购房合同范本里,是提供了关于贷款不足的话,现金补齐的相关约定的选项的!在上图所示的合同中,范本空白合同的内容本来是:“双方同意按照方式解决:”按照前面所说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这种非常时期,建议大家在这里填写“(1)”!如果,如果,如果,在可填空的横线上加注了其他内容,例如“按照附件二约定”,那么千万千万要看看这个“附件二”的相关约定里,有没有“现金补齐”这样的字眼!因为,这种可以特别约定的地方,特别约定是大于已有内容的约定的,因为,等于你没有勾选相应选项嘛!当然它也就不发生效力。记住,一定要勾选勾选勾选!就因为“附件二约定”这几个字,改变了原本的合同设计走向……天呐,近千万的总房价款的20%!近万,就这么打了水漂?!你们北京人都这么有钱了?!看看,找的是正规中介,用的是正规范本(但不保证没有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合同漏洞还是要当心啊!!!风向变了:现在不再是卖方违约多,而变成了买方违约多!当然,这事跟全民假离婚一样,倒也不见得完全只是当事人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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