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贷款购房,可能由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由此产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多缴退税。注意,并非所有贷款购房都会有多缴退税,也和贷款是否满一年无关,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首要条件是发生的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具体可咨询发放贷款的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

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享受条件: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那么,住房贷款利息在什么时候享受扣除?

简单来说,如果您有工资收入,可以选择在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享受扣除,如果一年内没有工资收入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收入的,又或者因为不了解政策、工作太忙忘记享受扣除,则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扣除,则之前预缴的税额就可能产生退税。您可通过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举个例子:小裴年2月贷款买房并开始还贷,银行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小裴因为太忙忘记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每月工资报税时没有享受扣除,假设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前,全年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元,适用的税率档次是3%,已经累计预缴个税元。小裴了解政策后,年3月在个税APP补填了住房贷款利息,每月补扣元,则年2-12月共计补扣1元,全年应纳个税为(-1)×3%=元,之前预缴的元个人所得税产生多缴税款,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元。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bwiw.com/kjscby/21199.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