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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系列新政策,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年5月28日起施行。

新通知具体政策如下:

1.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条件的放宽

非本市户籍居民在购房时遇到的一个主要障碍是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新《通知》规定,这种限制将被缩短。

具体来说,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所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从“不少于连续5年”缩短至“不少于连续3年”。

对于新城、南北转型等关键区域,这一年限进一步缩短至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维持“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规定。

另外,该《通知》也增加了对于非本地人才和单身者的购房权限。在新城区域以及南北地区转型的关键地带,非本地人才的可购屋范围扩充到了整个区域,而单身者可以在环外的二手房市场购买住房。这一措施无疑是为了更有效地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推动区域内工作与居住的平衡。

对于离异者购房政策的调整,新规取消了以往把离异者购房计入累计住房套数的做法,即离婚后购房不再考虑离婚前家庭的住房套数。

同时,已赠与的住房也不再计入赠与人的住房套数。这一调整显然为那些因家庭变故需重新购房的人群带来了更多灵活性。

2.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

针对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生育的政策调整,上海也作出了积极响应。为多子女家庭提供额外的住房支持无疑是一个亮点。

具体措施包括对有两个或更多孩子的家庭,基于既有政策之上,允许其额外购置一套房产,极大地缓解了这些家庭的住房负担。

此外,在购房贷款方面,多子女家庭将享受更加优惠的条件。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与首付比例都将获得优化,这将减轻家庭贷款利息的负担,为家庭在应对育儿高成本时提供进一步的支持。

3.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

在购房方面,信贷政策是一个关键因素。为了让更多家庭能够负担得起购房所需的资金,《通知》对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

如,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而对于二套住房,利率及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临港新片区和嘉定、青浦等六区则继续执行差异化政策。

这系列调整意味着购房者,尤其是首次购房者,将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实现购房梦想。对于二套房购房者来说,利率的降低将进一步减轻月供负担,释放更多消费潜力和购房需求。

4.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购房资金来源,其政策变化也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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