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谁都想“捡漏”,买到既优质又价廉的房源,在此情况下抵账房即成为市场的翘楚,我们常常在会遇到一些所谓房产销售人员张贴出十几套该小区的优质抵账房源,但是这些房子真的靠谱嘛?今天小房就和你解析下工抵房! 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其购买、使用、缴税、入住与普能商品房没有区别。 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 购买工抵房需要知道哪些事项? 一、明确签购房合同的对象。虽然“工程抵押房”由开发商抵押给了债权公司一方,但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因此买家要购买“工程抵押房”,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与债权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债权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买房人就不应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而应与债权人签合同,相当于购买二手房。 二、明确问题承担方。既然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权利义务当然由开发商承担。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施工企业手里买的,与开发商签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问题应当找施工企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施工企业并不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对其没有约束力。 三、约定价格写进合同索要售房发票。购房者一般都是因“工程抵押房”便宜才买的,但房价是施工企业确定的,而合同却是与开发商签的。开发商签合同时往往定价高,以便更多地抵偿工程款,这样就存在合同价款高于施工企业与购房者约定价款的情况。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购房者补足房款,届时购房者将有口难辩。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将与施工企业约定的价格写进合同。此外,发票应当由开发商出具。 提问:我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只能贷2次,那么公积金还款有次数或者套数限制吗?可以多次签约解约吗? 房博士回答:公积金还款没有次数限制,但是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新房工抵房买卖合同是什么?以房抵偿工程款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当事人之间基于抵债合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以抵债物的物权变动为成立要件。 年,电力公司承建开发公司电力工程,郎某为实际施工人。年,工程完工,开发公司与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出售一套市价22万余元的房屋给郎某,若开发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则合同失效。年,开发公司未支付工程款,亦未办理过户手续,郎某诉请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①本案中,虽然当事人之间以房抵偿工程款合意是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予以实现,但双方以物抵债意思表示明晰。当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时,应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内容来对合同加以理解与识别,故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以物抵债范畴。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尽管郎某已实际占有该商品房,但由于开发公司并未履行过户手续,故该商品房仍属开发公司所有。因以物抵债属于诺成合同,其成立并不以抵债物所有权移转为要件,故本案以物抵债已然依法成立。郎某系合同当事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诉讼主体适格。至于郎某是否已支付购房款及购房款支付方式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对合同效力并无影响,故判决确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当事人之间基于以房抵偿工程款合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以抵债物的物权变动为成立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bwiw.com/kjsczz/1978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