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宣布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原文如下

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

(东建房〔〕9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年10月15日前,选取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作为试点。

二、网上认购登记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开发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并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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