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宣布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原文如下 ▼ 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 (东建房〔〕9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年10月15日前,选取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作为试点。 二、网上认购登记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开发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并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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