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南高新

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朋友:

高新区第五小学是我区一项重点建设的民生项目,在管委会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基础建设,9月份正式投用。为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招生,根据《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高教发〔〕54号文件)精神,特将我校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进行分类登记录取,首先安排我校学区内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学区范围

白杨村、西庆屯村、新盛路以西、敬贤街以北,广场西路以东,乐天大街以南。

三、招生对象

年秋季一年级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陕西省预防接种证(含查验接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可申请登记,不得在高新区内其他小学重复登记。

四、报名条件

1.一类: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2.二类: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家庭户口簿。

3.三类: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已入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

4.四类: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父母就业经营子女,需提供资料:

(1)居住证(由高新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2)家庭户口簿;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属于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6.特殊群体子女:高新区所属公安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孤儿、区内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均需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学区内残疾儿童(需持残疾证)。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

(2)工作证件及单位证明、残疾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均需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审核);

五、招录排序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按照户籍和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所有类别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其余学生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六、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公示宣传阶段(7月27日至30日)

年7月27日—年7月30日,在校门口、学区内村委会、社区、小区物业公布栏张贴《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并通过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bwiw.com/kjsczl/19485.html

------分隔线----------------------------